三 产 服 务 与 粮 食 局 职 能 |
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第三产业和粮食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研究全市第三产业和粮食流通发展战略。
⒉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第三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,研究和制定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。
⒊负责全市三产发展的协调管理和三产重大项目的推进,做好三产统计及其运行分析工作;负责对镇、街道三产发展的指导、分析、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;组织实施和落实三产发展的政策措施。
⒋组织参与三产经济的招商引资及三产企业大型展销活动,负责新办三产企业和三产项目的审核、审批工作。
⒌制定现代物流、电子商务、仓储及房地产业等发展计划,引导培育相关产业、配套行业的发展。
⒍指导镇、街道专业(特色)市场的发展,引导和培育各类批发市场、服务市场、要素市场。
⒎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工作分级负责责任制,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、行业指导,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⒏负责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粮食购销计划,组织指导订单粮油、市级储备粮油、战备粮油的收购、轮换、储存等管理工作,稳定粮食市场,保障军队粮油供给。
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、思想政治、宣传教育、精神文明、组织人事、党风廉政、纪检监察、统战、老干部及群团等工作。
⒑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办 公 室 |
(1)协助局领导了解掌握全局工作情况和处理日常工作;拟订工作计划和局机关工作制度,督促检查执行情况;协调局机关各科室的工作。
(2)负责有关全局性会议、活动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督查;组织有关重大课题及专项工作调研。
(3)负责公文的管理、局发文的审核和文印收发工作;负责局重要文件、报告的起草和会议记录整理等工作。
(4)负责保密、档案、办公自动化、后勤服务、劳保福利、车辆管理和调度、来宾接待等机关事务工作。
(5)负责政务信息的采编、报送和门户网站的维护更新,办理“两会”提案等工作。
(6)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、财产管理、会计核算、财务管理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,编报本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和分析。
联系电话:86-573-87291010 |
组 宣 人 事 科 |
(1)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,做好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发展工作。
(2)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、业务培训、思想政治工作,抓好统战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(3)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、劳动工资工作,抓好人事档案管理和外事政审管理工作,做好局管干部的培养、考察、选拔和任免,抓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、聘用和继续教育。
(4)承担局纪检监察机构的日常工作。
(5)负责做好局机关本级并指导下属企业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。
(6)负责做好信访、市长电话、社区共建、综合治理工作,采编党务信息,指导群团工作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。
联系电话:86-573-87291007 |
三 产 发 展 科 |
(1)负责全市三产发展的协调管理,推动区域联动发展。
(2)编制和贯彻实施全市第三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,制订并组织实施商业网点布局规划。
(3)研究和制订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,负责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、审核审定和兑现,管理市三产发展资金的使用。
(4)负责对镇、街道和有关部门三产发展的指导、分析、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。
(5)制定现代物流、电子商务、仓储及房地产业发展计划,引导培育相关产业、配套行业的发展。
(6)做好三产统计及其运行分析工作,编发三产发展动态。
联系电话:86-573-87297831 |
招 商 服 务 科 |
(1)组织参与三产经济的招商引资活动,负责重大三产项目的推进,做好项目协调和服务工作,培育商贸龙头企业和精品、特色街区。
(2)负责三产项目的前期调研、论证、包装,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。
(3)负责做好新办三产企业和三产项目的审核、审批工作。
(4)指导镇、街道专业(特色)市场的发展工作;负责全市专业市场和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审批工作,引导培育各类批发市场、服务市场、要素市场。
(5)组织三产企业大型展览展销活动,协调全市性营销活动,负责推进现代物流、电子商务和商贸信息化工作。
联系电话:86-573-87297836 |
粮 食 管 理 科 |
(1)负责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、储备、库存计划并督促实施。
(2)贯彻执行上级的粮食购销政策,指导“订单粮食”的落实,做好为农服务工作,开展与粮食主产区的购销合作。
(3)指导市级储备粮油和战备粮油管理及收购、保管、轮换、销售,确保储粮安全,保障军队粮油供应。
(4)负责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,做好粮食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和粮食流通统计工作。
(5)负责粮油市场监测分析,落实粮食安全应急工作。
(6)负责局属企业的深化改革、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。
联系电话:86-573-87291009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