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贯彻落实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,纪念《条例》颁布实施6周年。近期,海宁市粮食部门开展以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,保障国家粮食安全”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。通过宣传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,提高依法管粮能力,营造社会守法经营良好氛围。
一是开展深入学习《条例》活动,规范本市粮食规章制度。组织粮食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等法规,对照新近实施的省、市有关《条例》实施办法细则等法规,梳理完善我市现行有关粮食管理及仓储规章制度,对与上级法规提法不一致的,及时进行修正。做好海宁市《地方储备粮管理实施办法》的修订工作,进一步完善我市储备及仓储各项制度。
二是积极动员参与国家粮食局举办的粮食管理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。组织粮食部门局机关全体干部,基层粮站职工及各界关心粮食事业的社会人士,积极参与国家粮食局粮食流通法律知识竞赛,进一步提高各级对粮食法规的认知与掌握水平。
三是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政策,扩大社会影响。市粮食部门在我市各新闻媒体、海宁粮食网、农民信箱等宣传阵地,通过标语、短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规宣传。海宁电台《潮乡民生》行风热线栏目结合正在进行的订单粮食工作,还以直播方式与农民朋友进行互动交流,开展粮食政策咨询宣传活动。
四是开展送法进企业上门宣传活动。新编印了粮食流管理法规宣传册,在《条例》颁布实施6周年之际,走访粮食企业,对经营业主上门进行保世博守法经营宣传,同时听取经营业主对粮食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等,提高执法工作水平。
通过近期集中宣传,一方面加强本部门粮食行政管理能力建设,另一方面促进社会各界对粮食管理的认知,增强对粮食依法管理行为的监督,推进粮食管理法制化建设,保障我市粮食安全。
(来源:粮食管理科 莫利良 2010-05-26)
|